2015年10月13日13时许,迁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群众陈某报案称:10月11日18时许,其弟媳汤某某抱着其小侄女离家后至今未归。10月13日12时47分,陈某家人接到一名陌生男子的电话,称陈某的小侄女在他手中,并发来一张其侄女的照片,该男子向陈某家人索要人民币10万元。于是,陈某紧急拨打110报警电话,请求公安机关派人查处。
由于案情重大,刑侦大队大队长雷志刚、教导员王亚群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刑侦大案四中队中队长陈景英、民警侯金明、朱铁军、技侦民警兰延平等人组成专案组侦办此案。办案人员一方面积极向受害者家人了解情况,陪同家人与嫌疑人秘密周旋;一方面对嫌疑人情况进行排查,查找有价值线索。根据已掌握的线索,办案民警经过大量细致工作,最终确定周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且周某某正藏匿在滦县某处,办案民警立即赶往犯罪嫌疑人出现的地点,进行秘密蹲守,伺机抓捕。10月14日,周某某携汤某某及汤某某女儿在街上行走,于是办案民警果断出击,将周某某抓获,办案民警将三人带回刑侦大队调查。
经审讯得知,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与汤某某系网友,二人互有好感。10月11日,二人约好带汤某某女儿芊芊(化名)离家出走。次日,二人将芊芊带至滦县汽车站附近的一家宾馆,在宾馆内二人同谋,以芊芊向其家人敲诈勒索人民币10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汤某某正在哺乳期已被取保候审。
在此,迁安警方提醒广大群众,网络交友要谨慎,切莫轻信网友的花言巧语,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以免让自己做出背叛家庭和伤害亲人的行为,遭受不必要的人身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