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09年以来,张某作为分管危房改造项目的副乡长,在辖区危房改造工作中,没有认真执行危房改造相关文件规定,对村里上报的危房改造档案未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在验收时也没有实地入户核实,致使两个行政村出现先建房后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甚至没有盖房的危改户也套取了危房改造资金的情况,涉及村民一百余户,造成扶贫资金损失40余万元。
扶贫开发工作,是党和国家落实民生的重要举措。阜平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为保障扶贫资金安全,该县检察院将涉及民生领域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作为打击重点,深挖严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