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上午,该队接群众匿名举报称:在该县榛子镇交通岗附近一门市房内有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接举报后,该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民警连夜蹲守,当天晚上将正在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李某(女,38岁,吉林省人)、宋某(男,24岁,迁安市人)成功抓获,同时将涉嫌卖淫的高某(女,46岁,黑龙江省人)、陈某(女、38岁,石家庄市)一并控制,并带回该局接受讯问。经讯问,四人对其从事卖淫嫖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后经民警进一步跟踪抓捕,将提供卖淫场所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成功抓获,王某交代:自今年10月初起,他利用租用的门市房,容留李某、高某、陈某3名妇女从事卖淫活动,并从3人卖淫获利中提取分成。
目前,王某已被该局依法取保候审,其他4名涉案人员被该局行政拘留十五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