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10月7日电(记者王昆)“原来我们工会代表是一次选举、三天开会、五年沉睡,市总工会今年推行‘工会代表常任制’,明确了我们在闭会期间的权利和义务,我们的建议可以反映上去,上级也可以全方位倾听民意,对政府、单位及工会会员都是一件好事!”连续三届的保定市工会代表、易县教育局工会主席李忠说。
记者采访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工会民主政治建设,保定市总工会依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从今年起,在市工会十八届351名代表中试行代表常任制。
保定市总工会副主席仝秀明告诉记者,“工会代表常任制”要求工会代表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保持与原选举单位或会员群众的联系,每年向选举单位或会员述职一次,报告自己履职尽责情况,接受选举单位会员群众的监督。同时,每名工会代表每年向市总工会提交至少一份代表建议,内容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会工作提出,充分体现职工群众所想所需。
“我准备提的建议是‘如何加强中小学校的民主管理’。”李忠说,教职工职称评定、评优、评模等都应该与全体教职工沟通商议,可现实并不尽人意。各县都有教师进修学校,也经常开展业务培训,但从没开展过民主管理方面的培训,很多校长缺失民主管理方面的知识。他建议,市县总工会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强化学校民主管理方面的培训,推进中小学校民主管理建设。
“实行工会代表常任制对建设法治工会,加强工会组织群众化、民主化建设,对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增强工会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保定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乔玉忠说,“我们力争让每一名工会代表都参与到活动中来,提出一批有深度、有广度、可推广的建议,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工运事业创新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