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14时许,井陉县公安局环安大队接林业公安分局移交案件线索:史某在于家乡某村东无证非法采矿,对林地造成大面积破坏。该大队立即向主管局长冯艳进行汇报,在冯艳局长的调度指挥和市局环安支队配合下,组织环安大队、南陉派出所和南峪派出所民警一举将在该村“东岭”石窝正在非法采矿的史某、史某某等6人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史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为牟利组织人员用钩机、铲车非法开采钙石2000余方,后以每方40余元的价格售出,非法获利8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史某和史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