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4年4月,天津海关在对进境邮包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6个寄自香港的可疑邮包,邮包内申报品名为“机械样品”的18件零件竟可以组装成3支整枪。由于邮包收件地址皆为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某企业,天津海关按照规定将线索移交至石家庄海关缉私局隶属秦皇岛海关缉私分局处理。
办案人员介绍说,经过侦查,专案组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并在其住宅查获疑似枪支29支,铅弹、钢珠弹等3000余发,管制弩弓1支以及瞄准镜、备用弹夹等枪支配件若干。
根据掌握的线索,缉私民警发现王某某涉嫌大量走私、贩卖枪支。王某某承认,自2013年9月起,他委托香港代购人员在香港代为购买“仿真枪械”并设法走私进境,后将部分枪支再销往承德、天津、武汉、南京等地牟利。
专案组随即在全国范围内对王某某销售的枪支展开追缴,分别在秦皇岛、天津、承德、武汉、南京等地查扣关某等7人从王某某手中购买及其他渠道购买的疑似枪支共计31支,并在深圳黄岗口岸抓获向王某某供货的香港代购人员刘某某、张某某。因犯走私武器罪,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海关办案人员提醒,无论出于何种目的,走私枪支弹药都是触犯中国刑法的严重犯罪行为,公民个人如发现走私武器弹药、走私仿真枪等线索,应及时向海关举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