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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被拐河北娃已获警方解救 如今在福利院等待亲人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编辑:小K2015-09-21 09: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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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号女娃:2013年10月30日被解救,被拐卖地为沧州市献县大陈庄十字路口,当时仅1岁,身高50厘米,体貌特征正常,由小被子包裹,目前生活在献县福利院。
  2号女娃:2013年11月8日被解救,被拐卖地为沧州市献县陌南镇策城庙村,当时仅1岁,身高55厘米,体貌特征正常,由小被子包裹,目前生活在献县福利院。
  3号女娃:和1号女娃同在2013年10月30日被解救,被拐卖地为沧州市献县大陈庄十字路口,当时仅1岁,身高50厘米,体貌特征正常,由小被子包裹,目前生活在献县福利院。
  4号男娃:2010年9月17日被解救,被拐卖地为石家庄市无极县马桥村,当时仅1岁,身高50厘米,体貌特征正常,由小被子包裹,目前生活在无极县社会福利院。
  为了帮助在公安机关打拐行动中解救的儿童能够尽快寻找到生身父母,昨日,由民政部开发的“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网址为:http://qgdgxq.mca.gov.cn)正式上线,在首批公布的全国各地284名被公安机关解救的孩子中,有4名是河北的。

  这4个河北娃被拐卖时都只有1岁,自2010年和2013年相继被解救后,至今无法验证他们的身份并联系到其家人。按照公安部关于被拐儿童一经解救全部送往民政部门的福利院安置,不得由买主继续抚养的相关要求,这些被解救的孩子只能暂时生活在福利院。如今,这些原本应该幸福地生活在父母身边的可怜娃,却不得不在福利院苦苦等待他们的亲人出现。这4个河北娃的相关信息分别是:

  1号女娃:2013年10月30日被解救,被拐卖地为沧州市献县大陈庄十字路口,当时仅1岁,身高50厘米,体貌特征正常,由小被子包裹,目前生活在献县福利院。

  2号女娃:2013年11月8日被解救,被拐卖地为沧州市献县陌南镇策城庙村,当时仅1岁,身高55厘米,体貌特征正常,由小被子包裹,目前生活在献县福利院。

  3号女娃:和1号女娃同在2013年10月30日被解救,被拐卖地为沧州市献县大陈庄十字路口,当时仅1岁,身高50厘米,体貌特征正常,由小被子包裹,目前生活在献县福利院。

  献县福利院联系人:刘德银、曹磊

  联系电话:

  13313373008/18730707770( 注:法定工作日受理,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下午5时)

  邮箱:ldy13313373008@163.com

  4号男娃:2010年9月17日被解救,被拐卖地为石家庄市无极县马桥村,当时仅1岁,身高50厘米,体貌特征正常,由小被子包裹,目前生活在无极县社会福利院。

  无极县社会福利院联系人:尹鸿飞、于红科

  联系电话:15612195039/13315454818( 注:法定工作日受理,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下午5时)

  联系邮箱:wjshehuifuliyuan@163.com

  近日,民政部、公安部联合制发了《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收养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在接收打拐解救儿童后,要在报纸和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上发布儿童寻亲公告。从儿童被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之日起满12个月,公安机关未能查找到儿童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应当向社会福利机构出具查找不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证明。社会福利机构收到证明后,对于符合收养条件的儿童,才能进行国内送养。如被收养儿童的亲生父母查找到儿童并提出抚养请求,收养人保证配合公安、社会福利机构等开展相关工作。如其亲生父母符合继续抚养的条件,收养人应当与社会福利机构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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