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方宏进向《法制晚报》记者表示,此案中隆尧县公安局所扣押的120万元(100万本金,20万利息)涉案款,一直未按法律程序返还,这笔钱,他已索要了6年。
涉嫌合同诈骗方宏进遭网上追逃
方宏进2003年离开中央电视台,跳槽到东方卫视担任总策划和制片人,之后投资创办了澳卫公司,主要经营影视剧广告的植入业务。
“当时,有朋友在拍一部叫《候机大厅》的情景剧,澳卫公司参与了广告植入的招商,招商时结识了华龙日清食品有限公司(现今麦郎日清食品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范现国,经双方协商,在主要场景里设置‘今麦郎面馆’这一植入广告场景。”方宏进说。
2006年3月双方签订了广告合同,同年4月今麦郎公司向澳卫公司支付了100万元首付款,但由于档期等原因,情景剧迟迟未能播出。
“电视剧拍完后,因档期等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播放,为了补偿今麦郎公司的损失,我们双方口头约定把植入广告置换成了普通广告。从2007年5月1日起播了一个月,共计50分钟,如按照央视的公开报价,该组广告价值为252万元。”方宏进告诉法晚记者。
方宏进还表示,在随后两年的时间里,双方为妥善解决合同的遗留问题,多次以信函和面谈的方式进行协商。但一直未达到双方满意的结果。
2008年6月份,今麦郎向隆尧县公安局报案称,方宏进等三人涉嫌合同诈骗,同年6月11日,方宏进等三人被隆尧县公安局网上追逃。
2008年6月17日,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公安局将在北京市海淀区的澳卫公司副总经理温东明抓获,押至了隆尧县。
“知道温东明被抓的消息后,我马上委托律师联系隆尧县公安局。对方称,温东明等涉嫌合同诈骗,接到报案后隆尧县公安局于6月11日开始网上追逃,名单上包括我、温东明、于宏伟(方宏进前妻、澳卫时代法定代表人)在内三个人。”方宏进说。
随后,隆尧县公安局扣押了方宏进120万元涉案款,温东明获得保释。
被拘三天检方做出不起诉决定
“我本以为这事交钱后就算结了。哪知道,温东明的事完了,我的事还没完。”方宏进对法晚记者表示。
2009年10月4日,方宏进从深圳出关去香港,做一起基金项目,被边检人员扣押。
“当时不知道什么原因把我扣押了,我还担心自己被怀疑从事洗钱交易,因为基金项目里有一笔来自中东的资金。后来隆尧公安局的人来了,把我带回隆尧。”方宏进回忆说。
2009年10月11日,方宏进依然以涉嫌合同诈骗罪,被隆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三天后取保候审。
方宏进告诉法晚记者:“我和律师一致认为,这纯属一起经济合同纠纷案,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如今被定成合同诈骗,我们不认同。”
2010年10月13日,方宏进涉嫌合同诈骗一案,被隆尧警方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1年9月13日,隆尧检察院对方宏进涉嫌合同诈骗一案做出不起诉决定。
“因为这起案件,直接导致了公司的停业,前期投资承包电视广告的650万也没收回,身上还背负了200多万的债务。”方宏进苦笑着说。
记者了解到,此案被媒体相继报道后,方宏进曾在2009年10月21日发表声明:此次事件给我的亲友和各方合作伙伴带来了巨大的困扰,对此我表示深深的歉意。我在创业过程中得到若干朋友在各方面的鼎力支持,他们至今仍然对我信任有加,对此我表示由衷的感谢,并一定会以实际行动不辜负他们的理解、支持和期待。我希望此事能够尽快依法解决,让涉及的企业和个人都能够安心地从事各自的工作。
120万扣押款要了6年未返还
“隆尧县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之后,隆尧县公安局理应把扣押的120万元涉案款,还给我们,但至今尚未返还。”方宏进补充说。
方宏进表示,隆尧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后,其和律师多次通过各种渠道联系隆尧县公安局,索要120万扣押款,但对方均未给予任何回复。
据《河北省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程序规定》第101条法规显示: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应当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调换、损毁或者自行处理。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自查清之日起三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政部门、网络服务单位。
方宏进还表示,因为此事自己与前妻的婚姻也宣告破裂,“她是澳卫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为此案也被网上追逃,觉得我连累了她,对我有怨恨。”
“公司停业以后,身上背负了200多万的债务,生活非常拮据,曾经100块钱,苦撑一个月。后来案子结束之后,就一直没有去什么单位任职,除了给企业做一些咨询之外,大部分时间都在做《汉奸史》这套丛书的编写。”方宏进补充说。
“我现在每年都会到河北的公检法系统去申诉,我希望不是简单还我钱,而是要调查清楚这个事件的原委。”方宏进最后说。
据了解,方宏进于1986年南开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毕业之后,出任深圳大学管理系教师、系副主任,从1991年起开始从事新闻工作。1991年在北京电视台参与制作并主持《18分钟——经济与社会》栏目,1992年进入中央电视台,先后加入《观察思考》、《东方时空》栏目。
1995年,方宏进参与创办并长期主持《焦点访谈》栏目,长达8年。
2003年,方宏进离开中央电视台,出任东方卫视总策划、《看东方》栏目总制片等。
2006年年底,方宏进离开东方卫视。随后与妻子投资创办了澳卫公司,经营影视剧广告植入等业务。
一笔120万的“扣押款” 隆尧公安发还今麦郎
“我已经问过当时主办此案的李队长了,他说这笔120万的款项,已经返还给今麦郎了,手续都有,随卷移交给检察院了。”隆尧县公安局负责宣传的谢警官在接受法晚采访时说。
随后,法晚记者采访了隆尧县检察院,政治处的乔银海表示:“隆尧县公安局没有往这移交,我们也没有见到这笔扣押的款项。”
另外,方宏进的代理律师莫少平向记者提供了一份隆尧县公安局发出的“扣押物品、文件清单”。清单备注一栏写明:“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代澳卫时代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退还河北华龙日清食品有限公司广告预付款(赃款)100万元及赔付利息款20万元。”落款时间为:2008年7月18日。
在另一份随卷的隆尧县公安局的“发还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中,内容为:人民币120万元。备注一栏写明:发还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落款时间为:2008年8月20日。
记者注意到,落款为2008年8月20日的“呈请发还物品报告书”中写道:“……2008年7月17日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受方宏进委托退还赃款100万元并赔偿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损失20万元,现根据河北省公安机关办理经济案件程序106条法规,将100万和赔偿损失的20万元,共计120万发还给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
关于上述的“106条法规”,河北省公安厅官网查询到的内容为:“凡是发还给被害人的物品、文件,应当制作《呈请发还物品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开具《发还物品、文件清单》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交给领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