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下午16时许,在一家医院门口,一辆车牌尾号为“6”的银灰色别克车引起了沧州市交警一大队民警的注意。该车被拦停后,驾驶员声称自己未携带驾驶证、行车证,而且开始时拒不提供身份信息,经民警多次询问,驾驶员称自己叫“李月”,但当民警问及其身份证号时,驾驶员却怎么都不肯说,随后民警通过移动警务终端查询查询“李月”详细身份信息时,查询结果未发现与驾驶员相符的信息。这时另外一名民警在车内查出一张户口页复印件,民警立即按照户口页的信息查询,查询结果显示,左某,24岁,泊头人,通过查询到的身份证照片与驾驶员比对,证实驾驶员就是左某。
民警对该车号牌进行了仔细检查,结果发现车牌的后面粘着一块磁铁将数字牌“6”直接紧紧地吸住。待将尾数“6”撕下来后,一个尾号为“7”的号牌赫然出现在眼前。
最终,左某因涉嫌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左某罚款2000元一次性记满12分并处拘留。
8月24日,沧州开始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政策。8月28日下午,沧州市交警一大队查处了一起变造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