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河北省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市政府决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我市实施机动车临时限行措施。
据了解,限行时间从2015年9月1日0时至9月4日24时;限行区域包括全市八县、三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限行车辆为在我市注册的机动车。其中,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运钞车、工程救险车、生活必需品运输车、公交车、长途客运车、出租车、邮政专用车、旅游包车、单位通勤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校车及行政执法车、清障专用车、环卫园林专项作业车、殡仪馆殡葬车不在限行范围内。
在具体限行措施中,全市范围内禁止黄标车通行;全市范围内停驶运输土方、渣土等扬尘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高排放车辆;全市范围内停驶危化品运输车、未配装密闭运输装置运输散体物料或者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在限行期间,上述规定以外的其它车辆按照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单日单号行驶、双日双号行驶,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双号执行。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双号执行 为落实《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