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此细则规定资助对象为在宣化区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当年被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二批及以上录取的贫困高中毕业生(纯文化)。
《细则》规定了被认定为贫困学生的四个基本要件:学籍状况、录取院校、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凡在当年高考申请本年度助学金的学生,学籍必须在宣化区,学习成绩优异,遵纪守法,勤奋诚实,品行优良,并且家庭经济困难,为城乡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
此外,《细则》还规定了对一些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之内,其家庭中有已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可以申请;生活困难的有重大疾病医药开销的家庭,可以申请。
据了解,申请宣化区“希望工程圆梦大学”行动助学金,按照学校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宣化区“希望工程圆梦大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由本人签字、学校、家庭所在社区、村盖章,申请人必须向团区委如实相关材料。
资助没有固定名额。各级团组织推报后,团区委汇总提供给捐方,捐方会根据申报学生的实际情况自愿进行选择性结对资助。
4日获悉,为确保贫困学生圆梦大学,张家口市宣化区出台了《宣化区希望工程圆梦大学行动实施细则(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