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农村信用联社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付。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2年为宽限期,宽限期满开始还本金及利息,借款期末,全部还清。目前,该项工作已正式启动,办理截止日期到10月31日。
凡是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且家庭无不良信用记录,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生,均可在“河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注册并提出贷款申请。贷款新生向当地教育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高考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需加盖生源地所在城市街道(农村乡镇)民政部门公章;续贷学生提交高校在校证明及《学生证》。经沧县教育局审核通过后转交信用社,在资料齐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信用社在收到资料的15个工作日,完成贷款调查审批工作并给与答复。经审批同意的,借款人与信用社签订《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及借据,按规定将贷款直接划入学生就读高校指定账户。
沧县农村信用联社日前开展2015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申贷学生应贷尽贷,圆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