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2月4日11时许至2月5日11时许,徐某、蔡某(另案起诉)伙同他人,因债务纠纷问题,在丰台区一酒店房间及石景山区一KTV内,限制吕某人身自由并要求吕某借钱偿还债务。2月5日,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徐某受审时称,他和蔡某、吕某是老乡。蔡某向他借了100多万,后蔡某又将钱借给吕某。因为吕某一直没有还钱,导致蔡某无法归还他的欠款。蔡某发现吕某入住丰台区一家酒店后,叫上他还有别人,一起向吕某索要欠款。因吕某没有钱,他们一直没让吕某回家。后来和吕某同住一家酒店的朋友报警,警察将他们抓获。徐某说,他不知道这种行为是犯罪,当时就想让吕某还蔡某钱,蔡某也好还他的钱。
法院认为,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徐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故对其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
为了帮朋友索要欠款,25岁的河北男子徐某伙同他人将欠债者非法拘禁一天。近日,丰台法院以非法拘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