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警:“我把养父杀了”
“我把养父杀了,现在就在自己家里.......”6月14日16时30分许,鹿泉区公安局获鹿镇派出所接到一位男子报警,称自己杀了人,想投案自首,现在就在获鹿镇某村自己家中。
接到这一“重大案件”后,鹿泉区公安局刑警队、获鹿镇派出所立即调派8名精干警力展开侦查工作。“出警前与报案人打电话确认,他坚持称自己杀了人,并提供了家庭住址等信息。”获鹿镇派出所副所长张胜利称,在与报案人确定案件信息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然而当民警赶到获鹿镇某村,推开报案人家门时,家中却空无一人,并未发现所报案情。在报案人家附近继续搜查,民警竟发现报案人大力的养父与母亲正在家附近收割麦子。
初步确定遭遇“假报警”事件,民警再次与报警人联系,却始终联系不上。直到16时50分许,民警在村口附近找到了报案人大力。面对警方质问,喝醉酒的报警人不停大声叫嚷,说话语无伦次。当民警劝阻时,他还钻到警车底下不肯出来。
报假警只为寻找刺激发泄情绪
一番折腾后,17时20分许民警将醉酒的大力带回派出所询问。经审问得知,报警人大力今年37岁,是获鹿镇某村村民,平时以给一些商店运送小食品为生。妻子在家务农,家里还有个12岁孩子。早在1996年大力曾因盗窃被公安机关判处有期徒刑6年。这些年由于没有固定生活来源,他经常干出吃“霸王餐”、娱乐场所消费没钱付账等不靠谱的事。
经审讯,报警人大力承认在“报假警”前几天,因手头拮据向朋友借了1000元,眼看到了还钱期限,无法还钱的他心中很郁闷。14日当天上午,喝了些酒的他与养父发生口角,心里很不平衡,就突然想到谎报警情寻找刺激,发泄情绪,不料这一行为已经构成违法事实。
仅为发泄情绪谎报警情,大力的荒唐行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鹿泉区公安局获鹿镇派出所予以大力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每日4000多起警情中2/3属无效警情
燕赵都市报记者从石家庄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了解到,整个市区每天报警呼入量有4000多起,其中2/3属无效警情。市110指挥中心的耿志科长告诉记者,110指挥中心24小时有民警职守,每天分白班、夜班两个班次,每个班次有19位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一个班次的人均接警量在200起左右,目前随着市区面积不断扩大,110接警量也不断攀升。
“喝多了,打110报警称打不着出租车;猫上树了也找警察;银行卡被吞,报警要求民警过去做个鉴证......”说起这些“奇葩”报警,耿志表示很无奈,“市110指挥中心共有十几条线路,这些线路一旦被非警务警情、假警情甚至无效警占线后,导致真正需要报警求助的电话打不进来,延误重大紧急警情的受理。”
耿志称,大量的无效警情中不乏假报警,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如果因报假案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性,则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10”受理范围也有讲究
其实,110受理范围也是有讲究的。一般来讲,110报警电话主要受理报警和求助两大范围。受理报警范围有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其它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受理求助范围主要包括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耿志称,除拨打电话外,市民也可发送短信报警。编辑报警内容(报警人姓名,事发时间、地点、简要情况)发送至121100311,石家庄110即会收到您的短信,并及时进行处置。
有急事拨打110报警,这是许多人的共识。然而,如果为了发泄情绪或报复他人而拨打110谎报警情,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