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谍案件一直备受关注。2014年11月1日《反间谍法》正式实施,明确五类行为为间谍行为,这是我国首次对具体间谍行为进行法律认定。2015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强调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据国家安全机关统计,目前被境外间谍机关策反者身份覆盖面广,退伍军人、留学生、高校师生、军事发烧友以及军工企业、国防科研单位、政府机关人员等,都是其着重关注的对象。
河南出租车司机段某在军事单位周边观测
社会人员网上求职、交友被勾联策反
案例一:江苏省国家安全厅5月21日通报,1991年出生的顾某在某招聘网站求职过程中被境外间谍嫌疑人员网上勾联策反。从2013年10月至案发前,顾某先后29次前往驻苏某部队军事目标区进行观测性情报搜集,并通过手机拍摄了大量动态性涉军照片。此外,顾某还专门购置了行车记录仪,多次赴军事目标区附近尾随跟拍军车,标注军车训练线路图。顾某共向境外报送我涉军照片93张,标注地图33张、卫星地图25张,走访报告29份,先后获取间谍活动经费34460元。经鉴定,其报送的情资中有机密级文件1份,秘密级文件3份。2015年2月,顾某被苏州市国家安全局依法执行逮捕。
案例二:江苏省国家安全厅5月21日通报,1985年出生的吴某在苏州打工期间,曾在国内各大兼职、招聘网站发布求职简历,2013年7月被境外间谍嫌疑人员网上勾联策反。经鉴定,其报送的情资中有机密级文件5份,秘密级文件6份,对我军事安全造成严重危害。2014年6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案例三:河南省国家安全机关3月23日通报,开封出租车司机段某,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引诱利用,接受他们的指令,常常骑自行车到开封市军事单位附近进行观测,大量涉及部队动向以及装备情况的信息。获取的信息被段某压缩加密后通过隐蔽的互联网手段发给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段某前后共收受报酬共计4万余元,段某是河南开封市人,37岁,初中文化,因盗窃犯罪多次受到打击处理,刑满释放后一直没有固定工作,案发前靠开夜班出租车为生。据开封市国家安全机关通报,段某于2013年在网上发帖求职后与自称境外公司人员的王某相识。
国家工作人员受勾联一法制办副主任提供维稳资料被降级
案例一:江苏省国家安全厅5月21日通报,1962年出生的赵某系连云港市某县文广体局聘用人员,曾担任某县广电局记者及通讯员近三十年,2012年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三年执行。2013年10月,赵某被境外间谍嫌疑人员网上勾联策反后,通过向我党政机关内部关系人索要以及在当地县委文件分发室窃取等方式,短短半年内搜集并报送了我大量涉密内部期刊、文件资料。同时,赵某积极向我军事院校渗透,搜集报送多份军事报刊及军事报告,先后获取间谍活动经费74500元。经鉴定,其报送的情资中有秘密级文件11份。2015年1月,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案例二:湖北省大冶市纪委4月30日通报,2013年7月,大冶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科员周秀华受境外间谍人员勾联,向间谍人员提供信访、维稳资料,并收取活动经费1000元。按有关规定给予周秀华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职务由副主任科员降为办事员。
昨日(21号),江苏通报三起网络勾联策反间谍案,涉及机密文件六件。此外,河南开封的哥段某被利用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