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的客户没有按时还车,租车公司无奈之下将车开回单位。不成想,这辆本属于租车公司的车辆,随后竟被登记为盗抢车辆,无法进行年检。近日,省会某汽车租赁公司的负责人李明为一辆小轿车很是苦恼。
去年9月,来自衡水冀州市的刘某从李明的公司租赁了一辆价值八万余元的黑色轿车,约定租期一个月。可一个多月过去了,刘某不但没有将车按时归还,人也联系不上了。
随后几个月,李明多次试图联系刘某,但均未成功。无奈之下,今年2月底,李明派公司工作人员到冀州市,根据车辆的卫星定位系统,找到了刘某租用的轿车。
由于无法联系到刘某,工作人员从刘某家人口中了解到,刘某租用轿车后一直都是他人驾驶,至于到底是何人开车,工作人员也无法找到。根据租车协议,工作人员随后将轿车开回了石家庄的公司。
虽然根据合同此时刘某已经欠了租车公司不少费用,但看到车已经开回来了,李明也算松了一口气。但万万没想到的是,今年3月份,李明在给这辆轿车办理年检手续时,竟被告知该车已经被冀州警方登记为盗抢车辆,并录入全国联网的盗抢网。
与此同时,冀州的刘某也给公司打来电话,称他之前确实将车给别人开了,司机发现车不见后随即报警。
至此,李明算是清楚了是咋回事。既然是因误会而报的案,那跟警方说明情况不就行了?但让李明郁闷的是,租车的刘某随后又没了消息,冀州警方坚持让李明将轿车开到当地进行处理,随后才能从盗抢网撤销信息。
昨日上午,李明找到记者诉说了自己的遭遇。此时,他公司的这辆轿车已经在车库里停放了好几个月。“现在不但车没法年检,连门都不敢出,怕被交警扣了,啥也说不清。”李明认为,冀州警方没有调查清楚便将他们公司的车辆登记到盗抢网上,本身就应该承担责任。同时,刘某的作法,也很让人气愤。想到车无法上路,李明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根据李明提供的信息,记者随后联系到冀州市刑警部门。一位了解案情的齐姓警官称,如果李明想解决公司车辆被登记为盗抢车一事,确实需要李明将车开到他们那里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齐警官表示,他们可以出具证明,以便让李明可以驾驶车辆顺利到达冀州市。
民警:是使用人报案,租车公司可到刑警部门开具证明 租车的客户没有按时还车,租车公司无奈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