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6日23时左右,家住秦皇岛开发区某村的小张开车拉着几个朋友准备去市里游玩,当汽车行驶到某村马路上时,发现前面马路上停放车辆的大灯有些刺眼,小张把远近光变换着闪了一下,想提醒对方换成近光或关掉车灯。而此时正在家门口停车等人的魏某,感觉被小张的车灯晃了眼,下车对着小张破口大骂。小张不甘示弱下车和魏某理论起来,两人还没说上几句话,就扭打在了一起。
在打斗中,魏某手持板砖砸了一下小张,并借助力气大的优势将小张摔倒在地,又第二次持砖砸向小张的前额。顿时小张面部鲜血淋漓。魏某迅速逃离现场,并消失在夜幕中。
后经法医鉴定,小张面部损伤程度达到轻伤二级,打人的魏某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在潜逃一个多月后,犯罪嫌疑人魏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夜间在马路上停车时,由于道路狭窄,对面来车晃了一下车灯,魏某竟认为对方司机在找茬,便动手将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