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5年,关于省本级立法项目,提请继续审议的立法项目3件,包括《河北省国土保护和治理条例》(已经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河北省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河北省城市地下管线设施管理条例》。
年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立法项目13件,具体有《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修订)、《河北省农村环境治理条例》、《河北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河北省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等。
根据立法计划,预备项目7件,视成熟程度择机提交年内或今后审议,包括《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条例》(修订)、《河北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等。
调研项目28件,具体有《河北省地方立法条例》(修订)、《河北省泥河湾遗址群保护管理办法》、《河北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等。
此外,石家庄、唐山、邯郸等3个较大市共报批法规项目11件。
据了解,立法项目确定本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的原则,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紧紧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化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民生等,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协同搞好配套性、实施性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我省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法制保障。
近日,记者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获悉,2015年立法计划确定,共涉及62个项目。 2015年,关于省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