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车出故障,叫来救援服务公司,拖车5公里,停车2天,竟被索要3260元“天价救援费”,是应收430元标准的7倍多——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石家庄新华区物价局查处了一起龙思琪汽车救援服务公司超标准收取消费者停车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严重违法行为。
2月23日,正月初五,井陉出租车司机武先生到石家庄送人,汽车在植物园附近出现故障,经附近一家汽修厂介绍,武先生约来了石家庄龙思琪汽车救援服务公司的救援车,双方商定拖车费200元、公里费40元、架车费150元,共计390元。
车被拖到修理厂后,武先生发现自己身上的钱没带够,便去找朋友借钱。朋友随后拿钱去取车,龙思琪公司的工作人员因无法确定其身份,便没有放车,并将车辆拖离汽修厂存放。第二天,武先生带钱去取车,却被索要4000多元的天价救援费,一气之下他索性弃车离去,谁料想到了第三天,救援公司又将价钱涨到了5000多元。无奈之下,武先生到石家庄新华区物价局投诉。
新华区物价局工作人员当即给龙思琪公司打电话,要求其按规定收费、妥善处理。此后,武先生再次找到龙思琪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却拿出了包括特困拖车费、架车费、值班费、公司人员现场处理费、停车费等5项费用在内的共计3260元钱的清单。
当天下午,新华区物价局工作人员来到龙思琪公司,见到了负责救援武先生车辆的工作人员王喜红。王喜红说,3260元是他和武先生私下协商的收费标准,还要向公司汇报,并不是最终收费数额,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才算数。物价执法人员当即指出,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车辆救援收费属于政府指导价,必须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而不能由企业自行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
龙思琪公司给武先生拉的收费清单显示,该公司收取两次拖车费,每次300元,并每公里另行收取8元行驶费,5公里路程按20公里收,共计760元。而按照省市规定,拖车费按次收取,在非高速公路上救援,基准价是10公里以内小型车收费240元,超过10公里,每公里加收8元。仅此一项,龙思琪公司就超标准、重复多收520元,超过规定标准的2倍多。此外,龙思琪公司的清单显示,停车费每天收200元,而停车费政府规定的标准是小型车每天20元,应按2天收却收3天费,仅这一项救援公司又超标准收取560元,是应付费用的14倍。
更让人觉得莫名其妙的是,收费清单上600元值班费和1000元“公司5个人去现场处理费”。王喜红解释说,收取这1600元是因为武先生造成了该公司工作人员工作时间的延长,增加了公司的运营成本,但无法提供相应证据。就此,新华区物价检查所长刘志强分析说,值班费、现场处理费,明显属于自立项目收费。即便因拖延了些时间而给救援公司增加了成本,也应该按照合理补偿的原则适当收费,救援公司不能随意确定收费标准漫天要价。
针对龙思琪公司的违法收费行为,新华区物价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纠正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行为。“我们将根据该公司的整改表现,再作进一步的处理。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刘志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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