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喊了数年的“狼来了”之后,不动产登记“靴子最终落地”。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也进入实际操作阶段。这一行业内的重磅政策,将给普通百姓的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对省会房地产市场带来怎样的影响?是否会引发二手房的抛售潮?是否会引发房价波动?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距离房产税的征收究竟还有多远?
十类不动产权属需统一登记
3月1日开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全国所有城镇都必须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并建立本地的住房信息系统;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十类不动产纳入登记,国土资源部、公安部、民政部等9部门信息共享。
《条例》规定,共有十类不动产权属纳入登记,分别为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登记内容包括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此外,《条例》还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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