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奇:自2009年开始,家住河北省承德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克勒沟镇高家店村的女孩闫某,5年内先后与当地3名男子举行了订婚仪式,获得现金、首饰、衣物等共计30多万元。订婚后,3名男子不仅都未如愿娶到新娘,还无法要回巨额彩礼,闫某一家人也玩起了失踪。
提醒:婚姻是一个人的终身大事,在部分地区男女比例失衡的情况下,出现“一媳难求”的焦躁情绪,但大家不要为了抢占“指标”,而仓促定终身。如果双方没有充分的了解,即使结了婚,也可能让喜事变愁事,最终既伤感情,又失金钱,得不偿失。
第一次:虚报年龄订婚索礼输官司
2009年底,家住围场克勒沟镇高家店村十组的21岁小伙小周(化名),在媒人的介绍下,与本村四组的女孩闫某相识。“当时,她家里人说孩子已经17岁了。这女孩很会说话,我们都很满意。”小周的父亲周先生说,按照农村的传统,早日让孩子成家立业,是家长的最大心愿。在双方父母的同意下,当年腊月二十四,小周和闫某举行了订婚仪式。
按照双方的约定,在订婚当天,周家给了闫家彩礼钱18000元,衣服钱12000元,四合礼8000元,购买“三金”钱10000元,改口费1000元,满酒钱3600元。“另外,举办酒席、租车等,又差不多花了30000元。”周先生说,虽然数万元的花费几乎是家里大部分积蓄,但为了孩子的幸福,他们当时认为都是值得的。
2010年,周家向闫家提出了为孩子举办婚礼的想法。“虽然没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但还是想先把婚事给办了。”但周家的想法没有得到闫家的认可。闫家称,要想结婚,还需要再等七八年。“他们家人说闫某才13岁,要想结婚就要等。”周先生说,因为对方虚报了真实年龄,儿子无法等待如此长的时间,经过商议,最后双方父母都同意退婚,“但他们(指闫家)没有退还彩礼钱。”
2011年,周家起诉了闫家。2011年10月18日,经围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闫家返还周家财物款共计人民币30400元。“现在一分钱也没退,他一家人经常不在家,家里只有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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