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河北新闻]我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河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履职能力有了新的提升,制度机制有了新的完善,工作实效有了新的增强,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速法治河北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人大职能作用,着力推动工作创新
创新是地方人大工作永葆生机活力的源泉。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常委会在理论上坚定自信,工作上理清思路,实践中谋求创新突破,按照继承、完善、提高的思路,着力推动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推动人大工作上水平。
加强理论指导,凝聚创新共识。着眼研究人大工作新特点、新要求,分别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全省人大系统厅级干部、省人大机关处级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新思路和民主法治建设新要求,力求学深学透,把握精神实质。深入开展座谈交流、理论研究,广泛征集意见建议,深化了对创新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了法治意识、改革意识、担当意识,明确了创新思路、途径和方法,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统筹工作部署,突出创新重点。以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为契机,在省委统一领导下,常委会精心谋划,多次组织省内外调研,研究起草会议文件,召开了庆祝大会、省委人大工作会、全省人大工作座谈会和人大理论研讨会,总结经验,研究工作,推动创新。省委作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人大工作决定,推出了一系列开拓创新的重要举措。针对大家反映比较集中的工作问题,研究制定了改进执法检查、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预算审查监督5项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大依法履职的相关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分工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努力推动重要问题解决和重点工作开展。
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创新实践。把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作为推动创新的重要抓手,努力提升立法、监督等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立法工作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制定加强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立法调研、组织协调、论证评估、备案审查等工作制度,明确立法重点,加强立法统筹协调。制定重大发展战略法制化决定时,先委托省社科院、河北大学、立法咨询专家分别起草,再由常委会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论证,形成决定草案。制定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时,探索了省人大牵头起草、环保部具体指导、国内外专家提供支撑、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法规起草新模式,拓宽了起草渠道,提高了立法质量。监督工作以增强实效为核心,研究出台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意见,修订执法检查工作程序,制定督办工作实施办法,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原则,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创新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按照“有的放矢、加强互动、公开透明、抓好整改、完善制度”的要求,加强和改进专题询问工作,提出问题切中要害,回答询问真诚坦率,媒体报道深入充分,增强了专题询问工作的实际效果。代表工作以激发活力为核心,省委批转下发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意见,常委会配套制定代表列席会议、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专项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工作活力,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
二、立足改革发展大局,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
树立担当有为的创新精神,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与形势发展相适应,与群众关切相呼应,着力增强地方性法规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全年制定法规11件、修订2件,批准较大市和自治县法规9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2件,清理废止7件,“打包”修改11件。
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立法先行,主动对接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改革举措,确保改革于法有据。适应深化改革、简政放权需要,制定行政许可条例、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处罚若干规定,使行政许可的设定和行政处罚的实施更加规范。制定电力条例、农民合作社条例,为经济运行提供法制保障。制定终身教育促进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促进教育文化事业发展。修订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法规。及时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实了“单独二孩”政策。
加强创制性立法。紧紧围绕打好四大攻坚战、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力求“不照搬、有刚性、能落地”,积极开展创制性立法。为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全国率先制定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着眼于重大战略决策的稳定性、连续性,保证“一张蓝图绘到底”,作出了重大发展战略法制化决定。面对我省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压力,着眼于山水林田湖草海整体保护修复,审议了国土保护和治理条例。为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加强管线设施管理,审议了城市地下管线设施管理条例。这些创制性立法,既对推动河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影响深远,也为今后立法提供了有益经验。
注重立法统筹协调。坚持当好主角、体现主导,把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统一于地方立法实践,落实到全面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全过程。加强立法规划和计划的督导实施,促进立法活动提质提速提效。坚持开门立法,综合运用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扩大公民有序参与,重要法规草案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全局、影响重大的地方性法规,征求市县党委和政府的意见,保证法规更切合实际。在制定国土保护和治理条例过程中,组织开展立法听证、专家论证和立法协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条例草案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后,提交本次代表大会审议表决,这也是本届以来首次在代表大会上审议地方性法规。在重要法规起草过程中,切实做到提前介入、全程参与,防止出现部门利益倾向。坚持立改废并举,加大法规清理力度,实现法规清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围绕全省大局,呼应社会关切,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推动监督工作务实有效。一年来,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5项,开展专题询问3次、工作评议1次、执法检查4次,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报告9项。
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监督。对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进行执法检查,开展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题视察,督促有关问题整改落实,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科技进步、文化产业、旅游和冀台经济文化交流情况的报告,分别提出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以生态文明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为重点,开展城乡规划、森林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专题视察,连续第20年开展燕赵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开展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执法检查,宗教事务条例执法调研。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各种形式的监督,促进了工作开展,推动了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加强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批准省本级决算、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着力培养战略新兴产业、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强化税收监管、做强各级公共财政的审议意见。为增强“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效果,委托河北经贸大学作为第三方进行独立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审查批准了规划部分指标调整方案。为贯彻实施新预算法,与省政府联合组织,对省市县三级人大和政府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常委会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安排,实现了全口径预算提交本次人代会审查批准。加强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交办督办,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公开透明度和监督整改力度,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赢得较好反响。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宋恩华 各位代表: [河北新闻]我受省十二届人大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