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通报,2014年4月13日,衡水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沧州人“小强”多次到衡水市枣强县贩卖毒品。民警经调查发现,小强,真名为刘某强,沧州献县人,曾伙同彭某瑞携冰毒多次从沧州市到衡水市枣强县贩卖,交易数量约数百克。经进一步侦察发现该团伙的“下一层级”,衡水市购毒者周某发、刘某库、康某华等人。此外查明,周某发等人还从天津人徐某剑、温某津处购买毒品。初步分析判断,这是一个长期盘踞在沧州市与衡水市枣强县的毒品犯罪团伙。
鉴于该案横跨两市,贩卖毒品数量较大,河北省公安省厅禁毒总队接到报告后,批复确立为省督专案。衡水警方专案组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以打击摧毁毒品来源和贩毒组织策划者作为首要任务,综合运用谋略与手段,加强警种与跨区域合作,争取大限度摧毁贩毒网络。
专案组兵分两路,分赴沧州与本市的枣强县深入开展侦查。很快掌握了该团伙的作案规律与手法。犯罪嫌疑人刘某强伙同彭某瑞从沧州市购得毒品冰毒后,经由刘某喜使用汽车运输到衡水市枣强县境内,再贩卖给长期在枣强县活动的吸毒人员周某发、刘某库等人。该涉毒团伙成员十余人,主要由河北沧州市、衡水市、与东北人员组成。其中许多人员存在以贩养吸现象。犯罪嫌疑人刘某强十分谨慎,每次贩毒都更换交易地点。
经专案组进一步周密侦查,获得一重要线索,刘某强等人将于2014年4月17日晚在枣强县城招待处东边的十字路口进行毒品交易。当晚,刑警支队与有关警种民警巧妙化妆,在交易地点十字路口围堵守候。晚11时,当犯罪嫌疑人刘某强与刘某喜完成交易,正要离开之际立即对两人包围抓捕。当场缴获毒品230克。
与此同时,第二路民警在另一地点将犯罪嫌疑人周某发抓获。4月23日沧州市献县刑警中队将在逃的彭某瑞抓获。
据介绍,涉及此案的吸贩毒团伙11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落网,目前正在接受依法处理。
[河北新闻]河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21日通报,2014年12月30日,衡水与沧州警方跨区域多警种协同,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