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离世没报案
1972年出生的卢海涛从小与父亲卢振峰相依为命,性格比在健全家庭成长的孩子偏执许多,成年后在感情上一度受挫,便患上了精神分裂症,一直都在治疗之中。
卢振峰与鲁田江在打工时相识,二人往来频繁,关系很好。2012年3月24日,鲁田江到其家中做客,卢振峰和他一起喝了些许二锅头。晚饭结束后鲁田江准备离开时,卢振峰对他说自己要出去办点事,正好和他同路。于是,鲁田江便骑着摩托车载着卢振峰走了。没想到他们才到敬老院小杨庄道口时,车胎突然爆了,没戴安全帽的卢振峰被甩到距车20米开外的地方,鲁田江见状赶忙去扶起卢振峰并问他是否有事。卢振峰回答说只是头有点疼,没什么事。鲁田江看了看卢振峰,发现他没有外伤。于是,他就去换好了车胎,并将卢振峰送回了家,还嘱咐卢海涛要照顾好卢振峰,便离开了。
鲁田江走后20分钟,卢振峰已不能讲话,只能用手比划着来表达自己的想法,情急之下的卢海涛拨通了医院的急救电话,医生告诉他只要将他父亲脑部的淤血抽出来就没事了,让他去交2万元的手续费。但他根本没有这笔钱,此时他想到了请鲁田江帮忙,可鲁田江并没有现身医院,没有手术费的他只能将父亲拉回家中。
2012年4月1日,卢振峰撒手人寰,鲁田江得知此消息后托人送去了2000元钱,卢海涛正是用这笔钱为他父亲办了葬礼。
强制执行无财产
葬礼之后,卢海涛到公安系统报了案,内邱县交警大队展开调查,最终认定是鲁田江酒后无证驾驶才发生的交通事故。随后,鲁田江被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元。一进拘留所,他就赶紧找工作人员从中调解,表示愿意赔偿卢海涛损失,并签订了一份赔偿协议书,协议书上承诺赔偿数额为3.5万元,若违约则承担1.5万元违约金。
该份协议鲁田江并未执行。一想到自己是好意载的卢振峰,现在自己却要赔那么多钱,他就不乐意了。于是,他决定赖账。要钱无果的卢海涛将其告上了法庭,法庭判决他们之间签订的协议有效,鲁田江应给付卢海涛5万元。但判决生效后,鲁田江一直没有履行给付义务。原告方便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发现鲁田江夫妇名下无任何存款,到鲁田江家时,都怔住了。破旧的屋里最值钱的东西就是四缸小麦,他妻子还在病榻上呻吟,就连涉事的摩托车也卖了,所得款项也托人给卢海涛送去为其父亲料理后事了。他确实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卢海涛依旧不能立即拿到赔偿款。
检察监督难立案
没能顺利要到赔偿款的卢海涛于2014年7月14日在代理人的陪同下来到邢台市检察院申请民事抗诉,代理人激动地说:“鲁田江酒驾摔伤卢振峰,应送医院救治,但他却送其回家,交给精神病儿子照料,最终导致了死亡后果,为何公安机关不以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鲁田江的刑责?我们强烈要求检察院监督立案。”
认真翻看材料后,检察官发现他们并没有卢振峰的死亡鉴定书。面对仅有的病历单和CT片,法医无法认定卢振峰的伤势程度。那该案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纠纷?邢台市检察院控申处的检察官们进行了讨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于该案没有及时报案,错过了检测酒精浓度的取证时机,现有的证据也无法认定卢振峰是否达到了重伤的标准,所以不能以交通肇事罪或危险驾驶罪追究鲁田江刑事责任。至于鲁田江将摔伤的卢振峰交给是精神病人的儿子照顾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也不清晰,从摔伤到卢振峰死亡,中间隔了7天,可能会有很多导致卢振峰死亡的原因,并且他们也没有对卢振峰做尸检鉴定,所以无法认定鲁田江的不看护行为是直接致死原因。总之,对鲁田江进行刑事立案是没有证据支撑的。
情法并行显公正
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卢海涛年幼时就失去了母爱,长大后又精神失常,如今父亲也突然离去,这一件件事都会给他带去沉重的打击。命运已经对他不公,决不能让他认为法律也是不公的。
但现实确实让人为难,民事赔偿因现实原因无法立刻执行,只能等着鲁田江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才能兑现。刑事追责?更不可能,没有充分的证据我们不能随意地对一个人进行刑事立案。
那如何才能让卢海涛内心得到些许安慰与平衡呢?经过大家的头脑风暴,最终决定帮助他申请司法救助金。10月23日,卢海涛领取到了司法救助金5000元,那天,他的脸上呈现的不再是泪水而是笑容。考虑到他是精神病患者,检察院决定为他多做一些事情,遂联系了该镇政府,为他办理了农村低保。“生活有困难,政府肯定会帮助你渡过难关的。”回访的检察官如此说道。
[邯郸新闻]2014年以来,魏县民政局紧围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