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没交取暖费遭“摘水表”
10日,景县景康小区2号楼楼下。气愤地李先生,拿着一把铁钩子,带着记者来到两处水井旁勾开井盖,记者注意到,有一个自来水水表没有了。“缺少的那块水表,就是我家的,而摘走水表的原因,竟是因为我不供暖”李先生说,由于取暖费上涨,他们一家决定今冬就不取暖了,在去物业申请停暖时,却被告知,如果不在小区居住,需交50%取暖费;如果在小区居住,必须交取暖费,不交的话就停水停电。
对于物业的说法,他感到不解,小区物业费从未拖欠过,各种费用都按时缴纳的,“取不取暖,不得由我们业主自己决定吗?!”除了李先生,邻居宋女士也有同样遭遇。他们认为,物业的这种做法太霸道,居民不缴暖气费,完全可以关掉暖气管,和自来水有什么关系?家里没水,让我们怎么过呀?”
物业:避免影响用户取暖效果
带着李先生和宋女士的质疑,记者来到小区物业,两名工作人员表示,水表确实是物业摘走的,共摘走3户业主的水表。给不缴取暖费的业主停水,是他们的规定。对于这样做他们也很纠结,出发点是想给小区所有住户都供上暖,也是为了避免影响到其他用户的取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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