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报后一中队安排警力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嫌疑人陈某当场控制。经向受害人罗某某询问了解到,凌晨1时许,罗某某与陈某是老乡,都在异乡打工。7日下班后在陈某宿舍内喝酒。当罗某某想回宿舍休息时,陈某露出了真面目,采取各种手段欲对其实施强奸。但罗某某激烈反抗,用嘴狠咬陈某胳膊,并趁机逃回自己宿舍反锁房门报警。通过勘查提取现场物证,并对受害人进行细致询问,固定了充足的证据。但犯罪嫌疑人陈某(男,44岁,重庆市人)在审讯过程中,态度顽劣,百般抵赖,拒不交代犯罪行为。
因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陈某现已被三河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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