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约四分之一上榜“老赖”主动履责
在河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省法院院长卫彦明作出的报告显示,2013年以来,河北全省法院推送到“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有5952个单位和个人,“河北法院司法公开平台”公布失信人信息23514条。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案件约25%得到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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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四分之一上榜“老赖”主动履责
11月25日上午,河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河北省法院院长卫彦明关于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数据显示,自2013年10月最高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以来,我省共5952名“老赖”被列入该名单,“河北法院司法公开平台”公布失信人信息23514条,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案件,约25%得到主动履行。
记者此前在采访中了解到,被执行人一旦进入“黑名单”,法院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同时,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在被执行人履行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才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卫彦明也表示,全省法院还与工商、金融、国土、公安等部门加强协作,通过限制工商登记、限制贷款、限制出境等措施,促使“老赖”履责。
此外,2014年6月,河北省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所有在冀17家商业银行实现了信息互通,便于查控被执行人存款状况,目前已发送查询申请81340次,涉及案件3598件,涉案金额18.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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