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专营后,食盐质量能否保证?相对低廉的价格还能否维持?一系列问题牵动着百姓心。业内人士表示,取消专营只是盐业改革的第一步,要让改革红利更好地惠及于民,调好未来盐业市场的“咸淡”,不仅需要发挥好市场自身的调节与资源配置的力量,更需要法治与监管的呵护。
食盐专营为什么要放开?
有利于盐业市场的公平竞争,是大势所趋
小小的一袋盐,背后却是巨大的利润空间。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调研资料,目前,全国食盐的出厂价为400至500元/吨,省、市、县三级盐业公司“经手”后,进入超市售价达到1.3元/500克,换算成每吨,合2600元,已经是出厂价的6倍左右。记者在省会各大超市看到,最便宜的精制碘盐,售价为每袋(400克)1.5元,比全国平均价还要高,利润空间更是可想而知。
因用量有限,如此的价格百姓一般都能接受。而近来频频发生的“跨区用盐”处罚事件,则让百姓愈发感到垄断的盐业专营体制,早已不合时宜。去年3月,江苏新沂一家大排档的老板陈怀生使用了1公斤从东海县带回的盐,被新沂盐务局随机检查时撞了个正着,最终老陈被司法拘留,并交了5000元罚款和50元法院执行费。徐州市盐务部门认为,老陈的这些外地盐在自家吃,没问题;用于饭店经营,不行!
目前,全国大多数省、市、县盐务管理局不仅具有区域内盐业监管、计划调配职能,还通过另一块牌子“盐业公司”掌握着食盐的经销业务,可谓既是管理者又是经营者,备受争议。
改革已是必然。
由官府垄断经营食盐制度,最早是由春秋时期的管仲提出,到了战国时期,秦国的商鞅变法实行盐铁专卖。从那时起,食盐专营就成为中国历代沿袭的制度。因为食盐是人类生活必需品,而在古代,食盐又相对稀缺,因此专卖制度成为政府控制财源的绝佳方式。新中国建立之后,为了平衡盐价和保证加碘质量,国家仍然实行食盐专卖,不过,对于国家财政收入的作用越来越小。据统计,1950年,盐税占国家税收的比重为5.4%,到了2006年,这个比例已经降到0.04%,其国家收益可以说已经不复存在。
“经营权放开,有利于盐业市场的公平竞争,是大势所趋,不可阻挡。”河北省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崔巍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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