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临时工行政执法资格一律取消
2007年以来,我省实行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省法制办主任时清霜介绍,近年来持证人员过多过滥问题明显,尤其是县级的合同工、临时工执法比较普遍,个别部门因职能划转或调整已不具备行政执法职能,仍存在持证执法现象,特别是县级自收自支身份行政执法人员所占比例较大。在交通、住建、国土、环保、公安、水利、城管和安全生产等部门,虽然编外人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的状况,但靠罚没收入养人,也成为诱发乱处罚、乱收费的重要原因。
经省政府批准,省法制办从6月1日起开始对全省各级各类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格和不在岗持证人员的行政执法资格。全省共清理行政执法人员81720名,占现有持证人员总数的35%。其中,岗位调整、辞职辞退等不在岗人员占65.28%,临时工和合同工占15.56%,自筹经费人员占13.52%,工勤人员占2.87%。为方便群众监督,我省将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河北法制网上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各市、县政府和各部门也将在本级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公布本地、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同时,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即时更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
笔者了解到,我省将对现行证件进行改造升级,换发新型行政执法证件。新型证件增加了二维码识别信息,使用手机扫描,即可显示持证人员的基本信息,确认是否为有效执法证件以及执法权限。在此基础上,我省将严格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级法制办通过执法检查、接受举报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亮证执法、持无效证件执法的要严肃查处。同时,我省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对持证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法律知识培训并进行考试。凡考试不合格的,不予行政执法证件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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