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靖、胡玲姐妹展示她们创作的卡通形象。
[河北新闻]今天是“11.11”网络购物狂欢节,打开淘宝或天猫,由石家庄双胞胎姐妹胡靖、胡玲创作的卡通形象“胡椒默与胡椒豆”出现在大量床品、儿童鞋服的图案上,颇受商家和消费者的倾心。然而,姐妹俩不但高兴不起来,甚至还颇感气愤和无奈,“我们设计并进行了版权登记的卡通形象被很多商家无偿侵权使用,上个月,我们起诉的北京一家家纺侵权企业被法院判赔,但是面对这么多的侵权商家,我们是不是一家一家地告下去,真的很无奈。”胡靖对记者说道。
维权胜诉
省会小姐妹设计的卡通形象被侵权
胡靖、胡玲出生于1985年,从小喜欢画画,特别是漫画,大学分别就读于江西和石家庄,学的都是与画画有关的设计专业。俩姐妹就读于一南一北两个城市,于是二人就起了个笔名“南靖北玲”。
昨日,在“南靖北玲”位于石家庄家中的工作室,记者看到了她们创作的卡通形象“胡椒默与胡椒豆”以及绘本作品等。“这两个卡通人物其实是我们俩的自画像,是2007年设计出来的,当时我们俩还都在上大三,那时我们俩留着蘑菇头,由于晚上经常熬夜画画搞创作,在卡通形象中还突出了黑眼圈的造型。2009年,也是在别人的提醒下,我们在石家庄市版权局对这两个卡通形象进行了版权登记。”妹妹胡玲介绍说。记者注意到,“胡椒默与胡椒豆”卡通形象特点为蘑菇头、大黑眼圈、圆脸等,个性非常突出,极具辨识度。
2012年11月,当时还在石家庄一家房地产公司从事平面设计工作的胡靖、胡玲,发现北京的一家家居用品公司在其经营的网店上销售的床上用品四件套未经许可使用了胡靖、胡玲的卡通形象“胡椒默与胡椒豆”,并且也进行了版权登记。姐妹俩一方面通过石家庄市公证处,对该侵权公司的网店销售价格、数量等侵权行为及数据进行保全、取证,一方面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随后,被告公司提出管辖异议,2013年10月22日,此案件的管辖区裁定到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审理。
经过一年的审理,今年10月17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被告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含有侵权图案的床上用品,并在由北京出版的全国发行的非专业报刊上刊登声明,向原告胡靖、原告胡玲公开致歉,明确其侵权之事实,消除因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影响,并将一审中赔偿胡靖、胡玲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六万元改为十万元。
胡靖告诉记者,目前她们已经拿到了被告公司的10万元赔偿金,但是对方迟迟未履行公开登报致歉。
取证过程很难 稍一疏忽证据尽毁
胡靖、胡玲姐妹把官司胜诉的消息通过博客等网络渠道对外进行了公布,立即引发外界关注。连日来,一些有着类似被侵权经历的漫画同行纷纷联系胡靖、胡玲姐妹,咨询她们维权的过程,被侵权后取证的方法等。
胡靖的母亲告诉记者,当时两个孩子得知自己创作的卡通形象遭侵权后,就决定打官司,“一开始我不太支持,跟孩子说,打官司可不那么容易,何况又是异地,咱们不占优势,会有很多困难,但是两个孩子特别坚决,我也就支持了。”事实证明,官司确实打得一波三折。
“一审时,法院主张调解,被告公司表示出七万元给我们,算是买下卡通形象的版权,我们肯定不愿意。后来也听到一些声音,上诉也会维持原判,你们没有响亮的名声、社会地位及影响力,也没有社会背景,怎么能和大公司抗衡?当时内心很受打击,每天抱着著作权法看,琢磨辩词,我们坚信法律是公正的。”胡靖说,在一审中,法官做出了6万元的赔偿判决,她们认为赔偿数额不合理,于是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做出赔偿10万元的终审判决。“我们对这个判决结果比较满意。”
胡靖、胡玲姐妹说,这次维权过程,感触最深的是取证的艰辛。“要立案的话,必须要提供有效证据,既要购买侵权产品、索要发票,还要在公证处保全侵权商品的所有信息以及销售交易记录。我们在石家庄市公证处,在公证员的监督下,打开网店上网,稍有疏忽,被告公司一旦把网店上的所有‘证据’删除,证据尽失,官司就很难打赢了。”此外,姐妹俩建议同行,一定要有版权意识,对自己创作的作品及时到当地版权局进行版权登记。
胡靖、胡玲姐妹展示她们创作的卡通形象。 [河北新闻]今天是11 11网络购物狂欢节,打开淘宝或天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