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河北新闻]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林木采伐许可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开;因公出国(境)审批、外国人普通签证签发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也要向社会公开……沧州市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重点推进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开,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沧州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打造廉洁政府、提高依法治市水平,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该制度明确了梳理部门行政职权、确定部门行政职权、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相关制度机制等五项任务。
梳理部门行政职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机构改革方案、机构编制“三定”规定,对本部门(含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现有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按照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等11个类别,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形成本部门现有的行政职权目录。内容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
确定部门行政职权。在全面梳理基础上,按照职权法定、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要求,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各部门实际,对部门各项行政职权进行清理和规范,研究提出取消、下放、整合和加强的行政职权,确定保留实施的行政职权。其中,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原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被废止的行政职权,一律取消;虽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职权,履行法定程序后予以取消;以部门“红头文件”设立的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行政职权,一律取消;对现有的达标、评比、表彰、评估事项等,除法律法规或国务院、省政府有明确规定的外,全部取消。加大对投资、生产经营、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等重点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削减力度,为企业松绑,激发市场活力。
公开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及其运行流程图。各级各部门对保留的行政职权,编制本级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经同级机构编制和政务公开职能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部门内部管理职权,包括:部门自身管理、政府部门之间和层级之间的管理、宏观职权管理(如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标准制定等),不列入行政权力清单。同时,明确公开范围与形式。公开的范围应与行政权力行使涉及的范围相一致,凡应让社会、市场主体和群众知情的,应及时向全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查阅点、公开栏、电子触摸屏、报纸专栏、办事指南等载体向社会公开。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行政权力“放”和“管”的有效衔接,在清理行政权力的同时,提出加强监管的标准,并围绕市场和社会主体的责任与义务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本级政府监管职能和力量,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避免“监管真空”和服务缺位。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批后监管制度,加强行政审批批后监督检查,正确处理履行监管职责与服务发展的关系,既防止监管缺位,又防止监管错位和越位。
建立科学运行机制。建立行政权力清单以及运行流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立倒逼机制,推动由社会、市场和企业决定行政权力清单中的事项;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对于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反映强烈的权力事项,通过人大代表审议、政协委员协商、企业家参与、专家论证、公民听证、多方案比选等方式进行民主决策,决定行政权力事项是否列入权力清单;健全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等行为进行问责。
【编者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征程。当前,我省广大干部群众正在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