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7月1日起,国家对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作出重大调整。3种含铝的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禁止用于食品加工、生产和经营,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膨化食品也不再允许使用任何含铝食品添加剂。
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摄入过多的铝会影响身体健康,油条等油炸面制品允许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但部分不法经营者不按计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造成油条等油炸面制品铝含量超标。该局提醒,消费者不宜过多食用油条等油炸面制品;经营者要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示用量或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并做到专器计量。
对于滥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食药监部门将严厉查处,对明知故犯,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案件将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戎晓燕 曹瑞云)
[河北新闻]为严厉打击和查处餐饮单位滥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餐饮服务环节油条等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