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8日,王玉雷拨打“110”报案称,他在回家路上发现一男子躺在地上,身旁有血迹,怀疑已经死亡。顺平县公安局经侦查认定,该男子是北朝阳村村民王伟,疑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公安机关认为,报案人王玉雷有作案时间,并在侦查过程中存在撒谎行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于3月8日对其刑事拘留。3月15日,顺平县公安局以王玉雷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顺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顺平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案件承办人、该院侦查监督科科长蔡文凯对公安机关报捕材料和证据依法进行审查,发现王玉雷供述前后存在矛盾:案卷显示,王玉雷询问、讯问笔录共有9次,其中前5次均为无罪供述,后4次为有罪供述。蔡文凯告诉记者:“在有罪供述中,王玉雷对作案工具有斧子、锤子、刨锛三种不同供述,而这三种工具都不能与尸体照片显示的‘U型’创口同一认定。”
3月18日,顺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付亚辉和蔡文凯一道,前往看守所对王玉雷进行提讯。在看守所,检察官们发现,王玉雷右臂打着石膏缠着绷带,并对检察官有关伤情形成的询问极力回避,表示“记不清了”。“当时我们觉得公安机关在询问、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可能存在违法行为。”付亚辉说。从看守所回来,付亚辉和蔡文凯就此案专门向顺平县检察院检察长曹金耀作了汇报。
第二天,曹金耀、付亚辉、蔡文凯又来到看守所,再次提讯王玉雷,并对提讯现场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在这次讯问中,王玉雷一开始继续坚持有罪供述,情绪仍然比较抵触。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讯问,王玉雷最后哭着告诉检察官,自己并未实施杀害王伟的行为,身上的伤是被公安人员打的,一开始未向检察官说实话,是因为害怕再被打。
顺平县检察院随即向保定市检察院进行了汇报,引起保定市检察院高度重视。3月21日,保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少勇召集保定市、顺平县检察院业务骨干,就王玉雷案进行研究,大家一致认为除王玉雷口供外无其他证据能证明其有罪,并且公安机关可能存在非法收集证据和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嫌疑人的违法行为,按照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会上,检察官们就此案提出了补充侦查意见,除建议对王玉雷涉嫌犯罪的相关证据进行补充侦查外,还对侦查方向的改变提出了意见,认为应当扩大侦查范围,对被害人王伟与其他人是否存有矛盾进一步摸底排查,对案发现场疑似作案人遗留的带血手套进行微量物证鉴定。
根据保定市检察院的指导意见,3月22日,顺平县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王玉雷案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向公安机关发出了《不捕理由说明书》《补充侦查提纲》和《纠正违法通知书》。公安机关随即对王玉雷变更强制措施。7月1日,王玉雷被无罪释放。
在此期间,公安机关重新确定13名重点嫌疑人员,对其分别抽取血样进行DNA鉴定,同时对案发现场提取的手套再次委托鉴定。鉴定机构经过对手套内层的提取物进行鉴定,发现混合基因分型,与重点嫌疑人员王斌的DNA鉴定能够同一认定。7月7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王斌提请逮捕。7月14日,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王斌批准逮捕。9月15日,王斌被移送审查起诉。 (记者徐盈雁)
[河北新闻]我感谢检察官。10月20日,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白云乡北朝阳村村民王玉雷在电话里表达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