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提出,有关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应当坚持从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实际需要出发,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城镇化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领域的重点任务,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属于五年立法规划或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且立法条件成熟的项目;有法规草案文本,并且广泛征求了意见,相关部门没有重大原则分歧意见;报送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应当简要说明立法的必要性、立法依据、主要内容和可行性。
据公告要求,所提项目需于2014年11月10日前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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