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暂停供热收费下调 降至每平米4元
省内收费标准不一
“承德市暂停供热收费标准下调了!”承德市民李女士告诉记者,尽管她和不少市民都认为原来每平方米4.8元的标准过高,但对于此次收费标准下调,她心头的疑云依旧难散。“河北省的规定是不能超过热价的20%,当初承德市是按照最高限收取的费用,现在突然又下调0.8元,那么当初按照最高限收费,现在又突然下调的依据是什么?能不能给大家公示一下!” 10月13日,带着市民的疑问,燕赵都市报记者采访了承德市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一位负责人表示,2009年之前,承德市是按照每户200元收取的暂停供热费。“不管房屋面积多大,都收取同样的费用,有些不公平。”该负责人称,为了体现公平的原则,从2009年之后,承德市出台了新的收费标准,即按照取暖费价格20%的标准收费。“现在河北省不少城市都是按照20%收取的暂停供热费,也有部分城市按照10%,少数城市没有收取这笔费用。”
每平米下调0.8元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收取暂停供热费是北方17个冬季供暖省市的通行做法。“在辽宁省和山西省,把它称为容量热价,都是按照热价的30%收取。”该负责人表示,之所以收取这笔费用,是因为不管居民暂不暂停用热,每年管网都发生折旧费用,都需要维护维修,都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再加上一些用户在办理暂停供热业务后,仍在家中居住,存在靠蹭周围邻居热量取暖的行为。
承德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下调暂停供热费,与今年煤炭价格偏低并无关系。“这几年,一直有部分热用户向物价部门反映暂停供热费标准偏高的问题,行风监督员在一些会上也提过这个问题。今年,在经过调查研究,以及对比省内其他城市的基础上,为了回应部分热用户认为收费标准高的诉求,我们决定每平方米下调0.8元。”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全省各地市平均的收费标准为热价的18%,下调后承德市暂停供热费为热价的16.7%。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此次收费标准下调是在已有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所以无需召开价格听证会。
业务停办,新标准今年难享
10月13日,记者在承德市区一些供热收费大厅了解到,今冬取暖期市民办理暂停供热的收费标准依旧执行的是每平方米4.8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还没有接到相关通知。不过,工作人员表示,即使价格下调,由于2014年至2015年取暖期内办理暂停供热的业务已经于9月30日之前停止办理,因此新收费标准最快也要一年后才能执行。记者在承德市物价局下发的《关于降低暂停供热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看到,“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供热计量价格的指导意见》,参考其它城市收费标准和我市实际,经我局研究,将市区居民住宅暂停供热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一采暖期4.80元/平方米调整为4.00元/平方米。此标准自2014-2015供热期起执行。”而通知的下发日期为9月30日,这也预示着通知中所说的“2014-2015供热期起执行”已难以执行。
[河北新闻]近日,有一些承德市民向燕赵都市报记者反映称,一直备受争议的用户暂停供热仍需要交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