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法制办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
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针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以及其他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等方面急需立法解决的问题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包括需要提请省政府讨论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或者制定省政府规章的事项。
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和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立法项目建议有代拟稿的,欢迎提交代拟稿及相关参阅资料。
请于2014年11月15日之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一)发送电子邮件:fzbwyq@163.com或fzbsgy@163.com
(二)传真:0311-87902784
(三)书面形式寄送。(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项目建议”)
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7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编:050051,联系电话: 0311-87902953或8780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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