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一盲人两年打赢“4元官司”
这场“4元官司”缘起于2012年12月6日。当天中午,贾秀海乘坐唐山丰润区8路公交车时被要求购买2元车票,他向司机出示了自己的《残疾证》,并说明依据唐山市政府相关规定,盲人乘坐本市境内长途公共汽车应享受半价。但司机以“此车系私人承包”为由,执意要求他买票。同样的情形在他当天再次乘坐8路和3路公交车时发生。事后,贾秀海找到唐山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要求退还自己两次乘坐8路车的半价车费,以及应享有免费乘车权益的3路公交车费,共计4元。得到的答复是“丰润公交3路和8路车为个体车,不享受政府补贴,不执行政府规定”。
同年12月25日,贾秀海将唐山交运集团和丰润客运分公司起诉至丰润区法院,经法院诉前调解无效。近日,贾秀海终于拿到胜诉判决书。法院判决被告方退还其4元车费。
[河北新闻]为争得盲人享有半价乘坐县(区、郊)长途公共汽车、免费乘坐县(区)内公共汽车的权益,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