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丹平:“天价”收费触痛公众神经
在湖南长浏高速上,一辆货车撞上护栏后,车辆救援站将其拖到5公里外的停车场,竟向车主索要拖救费2.7万元。车主不服,讨价还价之后价格又降到了2.1万元。
对于如此天价收费,包括车主在内很多人都不清楚依据是什么。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2010年9月下发的《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道路清障拖救收费作出了明确规定,湖南省也有详细收费规则。可2.7万元远远高于标准。即使按照救援站解释,被救货车有部分冲出路基,他们可以不按照上述标准来收费,可细心的网友称仍然算不到2.7万元。
无独有偶。同样在上周,北京一市民的玉镯被送到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进行司法鉴定。鉴定前,当事人缴了2万元鉴定费。鉴定结果出来后,这只玉镯的价值被认定在1.5万元到2万元之间——司法鉴定的费用居然高于镯子自身的价值。
尽管有关方面一再表明并非乱收费,但种种“天价”还是让当事人难以接受,也大大超过了公众的心理承受力。
其实,无论是道路救援费还是司法鉴定费,有关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但目前一些地方、部门和行业偏偏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借口“市场调节”、“规定不明”,以“指定”、“特约”等名义制造垄断,其他机构不是“资质不足”,就是“条件不够”。这自然让当事人无从选择,给一些人漫天要价,甚至趁火打劫提供了机会。
“天价”身边,飘荡着垄断的魅影;垄断的背后,隐藏着利益输送的链条。进一步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对准问题开刀,需要核算合理成本,制定出更加明确、详细的统一收费标准,并将有关成本、相关企业的利润等关键数据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强化管理和问责。这样,才能消除损害政府形象、侵害群众利益的诸多“天价”,维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尊严。
[河北新闻]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对于价格,尤其是天价总有着特殊的感觉。上一周,天价再次触痛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