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人大常委:创新工作新途径 组织代表活动日
[河北新闻]为探索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新方式、新途径,我们在建立完善“代表活动日”制度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代表活动日”活动,进一步激发了代表的履职热情,使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一是精心组织。我们制定出台的《关于建立“代表活动日”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时间、形式和内容。“代表活动日”要求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在同一时间,就同一内容进行统一活动,每两个月开展一次,时间为每单月份的2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每年5月和11月份的“代表活动日”由市人大常委会统一确定主题、统一制定方案,市、县两级人大组织实施,其他4次由县级人大自行组织实施。每次活动我们都组织驻地全国、省、市、县(市、区)、乡(镇)五级人大代表共同参加,提前一周将活动安排通知代表,并通过电视台滚动字幕、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既保证了代表按时参加活动,又在全社会营造了支持代表履职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二是代表参与热情高。由于每次活动前动员、准备工作到位,各级人大代表参与热情高涨,代表出席率高达60%以上,最多一次达到83%。三是针对性强。每次开展的“代表活动日”都紧密结合本地实际,主题鲜明,针对性强。四是效果明显。在活动中,代表们以主人翁的姿态,走基层、到一线,深入群众,深入企业、社区,结合日常了解掌握的信息,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进行面对面的座谈交流,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积极建言献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耐心回答代表们提出的问题,并就有关情况向代表们作认真负责的解释说明,与代表们形成良性互动。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 [河北新闻]为探索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新方式、新途径,我们在建立完善代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