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今年1至7月,沧州市检察机关共立办贪污贿赂案件156件182人、其中大要案101件116人,涉及处级以上干部14人、科级干部14人;共立办渎职侵权案件58件93人,其中大要案22件35人,涉及处级以上干部1人、科级干部11人……日前,在沧州市检察院举办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中,该院公布了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成果。受沧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胜喜委托,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英杰在开放日活动中,向受邀的社会各界代表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沧州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办案主体作用,利用侦查一体化的机制优势,使得查办案件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在办理高检院、省检察院交办案件6件18人的同时,他们还通过交办、提办、协办、督办、参办等方式,排除阻力和干扰,集中精力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在本地区查办了黄骅市委原副书记董某(正处级)、渤海新区原调研员王某(正处级)受贿案,华北油田采油一厂周某(正处级)和采油五厂张某(正处级)受贿案,以及海兴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国土局局长苑某(副处级)、任丘市国土局原局长栗某滥用职权案等一批大要案。
沧州市检察机关按照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专项工作,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如:青县检察院依法监督当地环保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该县刘世印屯刘某电镀厂等5家企业利用渗坑排放有毒物质案,被高检院作为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布。同时,部署了立案后未报捕、未移送起诉案件专项监督等10个专项行动,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8件,监督撤案112件,追诉漏犯185人;纠正侦查、监管活动违法570件次;向省检察院提请民事行政抗诉案件8件,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案件5件。
沧州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1至7月,全市共批捕各类刑事案件1184件1532人,提起公诉2405件3534人。
图为沧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英杰在检察开放日活动中向各界人士介绍检务公开情况。 [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