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7月28日15时许,唐山市公安局古冶分局刑警大队接报警称,其妻子李某在滦县靠近古冶处被人绑架,绑匪打电话索要赎金50万元。
古冶警方接报案后,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张树华立即带领刑侦大队民警赶赴报案人所在地点,详细了解案情。同时,组织警力迅速开展工作,并将案情通报给滦县警方。随后成立了专案指挥部。
16时,专案组通过卡口信息获取尾随受害人车辆的嫌疑车辆信息,为一辆遮挡号牌的黑色广本。此时,滦县警方也赶到指挥部参与案件侦破。
很快,专案民警根据获取的信息,迅速向嫌疑人所在的可疑区域——滦县新城方向集结,以可疑车辆为目标展开搜寻。同时,指挥报案人与嫌疑人通电话,稳定嫌疑人情绪以便拖延时间,确保人质安全。
17时许,民警在滦县滦河东路一汽车美容店门口发现可疑车辆,经请示指挥部后果断出击,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成功解救被捆绑在后座上的人质李某。经搜查,民警在作案车辆后备厢内还发现了一具女尸。后经排查,确定为7月24日在古冶境内发生交通事故后失踪人员郭某。
犯罪嫌疑人刘某,男,31岁,古冶区赵各庄人,某私营企业工人。据其交代,因做买卖赔了钱,手头有外债,便萌生了实施绑架弄钱的恶念。经过预谋,几天来他多次在马路上寻找开豪车,且驾驶员为单身女性的目标。7月28日,他在驾车寻机作案过程中,与被绑架者李某的车发生剐蹭,李某下车与他理论时,刘某顿觉李某符合其作案目标,便将李某塞进车内,驾车逃跑,并向李某家人索要赎金50万元。同时,刘某还交代了7月24日在古冶某钢厂门前撞伤郭某后,为逃避赔偿责任,将郭某勒死藏尸于后备厢的作案事实。
8月12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已被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