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韩某是个打工仔,今年24岁,7月17日早晨6时许,在租住地倒休的他上网浏览,看到一则招嫖的广告。“广告上说可将小姐送到我的住处……价格绝对优惠。”韩某对民警说。
接下来,韩某按广告上预留的电话号码打过去。对方接电话的是一个女子。经过一番对话后,韩某向对方提供的账号汇去200元作为“定金”,而后在家里等对方上门“服务”。“可是,我足足等了一天,对方都以各种借口拖延。”韩某说,他猜想可能是嫌钱少,也没有怀疑对方是骗局,所以导致一而再再而三地被骗。
晚10时许,韩某回电话问对方为什么还不上门服务?对方回答:“为了小姐们的安全着想,请你再汇2000元嫖娼保证金,我们就马上叫人上门‘服务’。”韩某说他此时没有任何犹豫,接着向其账号汇去了“保证金”。接着,对方以种种理由又要去2000元的“体检费”。当对方在提出再汇1000元的“饭费”时,韩某称自己只剩下800元,经他一番讨价还价最终800元成交。对方称:马上派人上门服务,要他耐心等待片刻。
“我一直又等到天亮,也没见小姐上门。”韩某说,他再打对方手机,发现对方已关机,手机无法接通,无奈他才选择报警。
“民警同志,我一五一十地讲了真话,不会传出去或者依法处理我吧?那我就没法见人啦!”韩某低着头对民警说。直到此时,办案民警才清楚韩某吞吞吐吐的原因,原是怕讲出去丢人败兴或被依法处理。
鉴于韩某虽有不当行为,但仍属于一名受害者,民警只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民警提醒,此类案件也属于网络诈骗中的一种,只是带有其特殊性而已。另外,市民应理性生活,做到不接触、不点击此类网页,更不能汇款给对方,防止上当受骗。如发现上当受骗,应立即报警求助,警方会依法依情合理处理。
[河北新闻]18日8时许,邢台小伙韩某来邢台桥西公安分局达活泉派出所报案,可民警对其问话时,他却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