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2014年河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对今年全省新医改进行了安排与部署。
破除以药补医,降低设备检查价格
通知提出,要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县级公立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原则上按照“6∶3∶1”分担机制进行补偿。即: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60%左右,财政补偿30%左右,医院自身消化控制在10%左右。
同时,提高护理、手术、诊疗和中医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应政府回购但有困难的,限期降低检查、治疗价格。
严禁医务人员收入与业务收入挂钩
今年河北省将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研究制定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县级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薪酬制度,严禁向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真正落实县级公立医院法人主体地位,充分享有自主经营管理权、自主分配权和自主招聘权。推动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到2014年底,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探索医师京津冀跨省市多点执业
今年,河北省积极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完善政策,简化程序,取消限制条件,推动医务人员保障社会化管理。探索试行京津冀跨省市多点执业。
提高县级公立医院基建装备、医疗服务和综合管理水平,有效承接北京地区医疗卫生功能疏解。鼓励省内医疗机构采取联合办院、机构托管、人才培养和技术协作等形式,吸纳京津医疗卫生人才和技术,在优秀人才引进、培养以及医疗技术的引进、创新和管理理念更新转变方面,主动对接,带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推进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和服务,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积极推进河北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实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出院即时结报;全省90%的县(市、区)开展“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同时,优化社会办医政策环境,集中清理不合理规定,切实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的政策,放宽对营利性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以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限制。
提高护理、手术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严禁向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