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受“重男轻女”和不劳而获思想影响,一对狠心的80后父母竟将刚出生的亲生女儿以25000元“送”给了他人。所得的钱除了偿还6000元债务和留给妻子3000元外,剩余钱均被狠心的父亲在电玩城输掉了。2014年7月2日,邢台县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这对父母有期徒刑五年零三个月和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
小天(化名)本是一名中专生,学校毕业后一直在矿上工作,福利待遇还算丰厚。结婚后他变得懒惰起来,并染上了赌博的恶习。随着大女儿的出生,家里开销陡然增加,再加上妻子小玉(化名)没有工作,巨大的经济压力几乎让小天透不过气来。作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在生活压力面前,他并没有因此而“戒赌从良”,反而变本加厉,把希望寄托于无数个“下一次的翻本”之中。结果,他不仅输光了家里所有的钱,还背上了外债。
正当小天为钱发愁时,妻子再次怀孕,面对妻子的怀孕其非但没有关怀,反而对妻子说道,如果这次还是女儿的话就送人。2013年2月,小玉在产下一名女婴后,小天二次提出把孩子送人,并让朋友们帮忙散布以30000元的价格“送”人的消息。几天后,小天领着几个外地人来到家中,在妻子不情愿下抱走了孩子。孩子抱走后,小天拿着25000元钱,告诉妻子这是抱走孩子的人给的。后来小天偿还了6000元债务并留给了妻子3000元钱,剩余全部在电玩城挥霍了。
这起案件经法院审理认为,二被告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孩子送养他人,且收取了明显高于一般“营养费”、“感谢费”的钱款,二人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告人小天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小玉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属地位,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鉴于被告人均认罪、悔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犯罪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邢台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案证实重男轻女的思想仍然根深蒂固。尤其在农村有相当一部分人不生男孩不罢休、没有男孩没面子的观念,认为养儿能防老、可以延续香火。案中被告人重男轻女和不劳而获的思想严重,他们认为出卖子女是双方自愿的、风险小不易被发现,且一旦成功,获利少则数千,多则上万,是划得来的“生意”。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把法律置之脑后,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法官建议,相关部门要对类似案件引起重视,加强配合。政法机关应全力以赴,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不仅对出卖者要严厉打击,对收买者也要依法给予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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