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昨日,河北省多部门联合启动第十届见义勇为评选活动。
根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经河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同意,省综治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即日起在全省组织开展河北省第十届见义勇为英雄评选表彰活动。推荐对象为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涌现出来的符合《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条件,事迹特别突出,在全省范围内有较大影响,且被设区市政府(含直管县)命名表彰的见义勇为模范。
为确保严格规范和公平公开,本次评选表彰人员首先由各设区市(省军区政治部、华北油田和省直管县)推荐,然后由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按照初评、公示与投票、复评的程序确定省见义勇为英雄(群体)名单,呈主管部门审核,报省政府审定。评选出的见义勇为个人(群体)由省政府授予“河北省见义勇为英雄(群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和5万元奖金;对牺牲、致残的见义勇为英雄给予适当抚恤补助。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公民可以在当地规定时限内直接向县(市、区)综治办、见义勇为工作协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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