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2日,邢台市环保局和邢台市公安局环安支队联合对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检测鉴定发现,该公司存在废水、废气超标排放问题。邢台市环保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将该案移交公安部门。
邢台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建滔(河北)焦化公司工程部经理张某某明知污水处理站生化池活性污泥死亡、蒸氨废水不能达标处理的情况下,向总经理王某某汇报后,继续将未达标处理的污水用于熄焦塔补水,致使污水中有毒物质挥发酚(沸点在230℃,能与水蒸气一起蒸出的酚类,经检测超出国家标准138倍)在熄焦时被直接排入大气,造成严重污染。此外,张某某还指示犯罪嫌疑人陈某、张某每天晚上对其在线监测设施烟尘仪电位器进行调整,致使在线监测数据一贯控制在环保规定数据值范围以内,从而达到蒙混环保检查的目的。
依据“两高”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邢台市公安局专案组认为,上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经邢台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邢台市公安局依法对3人实施逮捕。
邢台市环境安全保卫支队提供的数据表明,自去年10月以来,邢台市各级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7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9人。其中,刑事拘留28人,逮捕6人,移送起诉18人。
[河北新闻]今天上午从邢台市环保局和邢台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获悉,建滔(河北)焦化公司非法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