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
“车让人”提示前,机动车主动减速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省会谈北路,在谈北路的一处斑马线前,地面涂划着“车让人”三个醒目的大字。记者看到,这里既然不是路口,也没有信号灯控制,但是过往的机动车在经过这几个字之前,往往会主动减一下速,然后再通过斑马线,可见,这三个字的作用十分明显。
“这个‘车让人’的提示看起来很温馨啊。”据一位附近居民介绍,谈北路虽然狭窄,但是在平峰时段,机动车通行速度却较快,以前机动车驶过斑马线时基本不减速,也很少有车主动避让行人,如今斑马线前施划上“车让人”这三个大字,效果十分明显,经过可以见到机动车排队等待行人先过街的场景。
点赞:
“土办法”未必不是好办法
针对斑马线前的“车让人”提示,见者好评如潮。
对此,省会一位律师表示,机动车避让行人,是我国交法的精神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这位律师说,一般来说,在道路过街的斑马线前,应当设置提示牌,提示过往车辆主动避让行人。但事实上,省会司机对交法的理解水平参差不齐,对于这些标识牌,有的司机可能看不懂。更有一些司机,对于机动车避让行人的理念较为淡薄,即使看到了提示牌,也会与行人争行抢行。因此,用“车让人”这三个醒目的提示语,替换冷冰冰的制式提示牌,可以说是现场普法,并以法之名保障行人在斑马线上的行路尊严和绝对路权,“这个办法看起来可能有点土,但绝对是个好办法,好创新。”这位律师表示。
深入:
机动车日增千辆,交管推进车让人
据了解,当前,包括省会裕华路在内的许多城市主干道,均取消了右转箭头绿灯,机动车右转,要在右转箭头红灯变暗时,方可进行,而取消右转箭头绿灯的目的,就是为了促使机动车主动避让路口的过街行人。
对此省会公安交管部门表示,以前右转箭头绿灯亮时,机动车在路口右转,往往会与路口正常通行的行人发生冲突,一旦发生事故,经常有司机认为事故发生在绿灯放行状态,自己不应负主要责任,但事实上,即使右转箭头灯变绿,依据交法,机动车也要主动避让正常通行的行人,出现事故,机动车往往也要负主要责任。这也是省会和国内其他一些大城市纷纷取消右转箭头绿灯的原因。如今,机动车在主干道上右转,没有了绿灯指示,机动车右转时也就不再那么“理直气壮”。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无论是取消右转箭头绿灯,还是在道路斑马线前涂划“车让人”的标识,都是为了进一步强化机动车避让行人的理念。当前,省会的机动车数量以每个工作日平均一千辆的速度递增,与之相对应的是,省会道路面积不但未增长,反而因地铁和各类施工“缩水”。因此,公安交管部门才考虑采取各种措施确立行人的绝对路权。
记者从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获悉,当前,该局规划设施大队正进行新一轮标志标线施划工作,在此次施划中,类似“车让人”的提示,将出现在省会二环内的多数主要街道,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广大司机,在经过斑马线时,“车让人”的提示看在眼里,更要留在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