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警介绍,这名男子名叫李某,是玉田县人,今年27岁。今年6月3日、5日及13日凌晨,李某分别对两家夜间照常营业的超市及一家加油站实施了抢劫。抢劫过程中,李某手持气动手枪并开枪朝店面玻璃等处射击,以射击时发出的巨大声响,吓唬这些地方的工作人员,以助其最终达到抢劫的目的。
在6月5日凌晨3时40分的这起案件中,李某手持气动手枪,来到一家24小时营业的超市,先是在超市内开枪朝高空射击,对工作人员进行恐吓,然后对超市内的财物进行抢劫。记者在这家超市提供的监控录像中看到,李某身穿白色T恤,头戴深色棒球帽,面部被蓝色医用一次性口罩遮挡,手持手枪,要求超市工作人员拿出钱物。之后,李某迅速卷钱逃离现场,整个过程仅持续了数十秒的时间。
而路南警方在查看了这段录像之后,便开始查找李某的行动轨迹。但让人颇感意外的是,在超市附近的其他监控录像中,警方并没有发现身穿白色T恤,头戴深色棒球帽的男子。在这个时间段里,警方只是在另外的一处监控录像中,发现了一名身穿花衬衣的男子。这与超市中实施抢劫的男子衣着完全不符。“但这段时间,在附近经过的所有人中,只有这名男子的体貌特征和超市抢劫男子的特征最相像。”民警介绍说,他们并没有放弃,顺着“花衬衣”这条线索继续侦查。
由于作案时间是凌晨,天还没亮,监控录像中所拍摄到的人物极为不清晰。“连男女都分辨不出来。”民警只能在大量路段和时间段的监控录像里,一秒钟一秒钟地反复查看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终于,经过一步一步地查看、论证,警方确认这名身着“花衬衣”的男子,极有可能就是超市抢劫的犯罪嫌疑人。
经过数天的不懈努力,路南警方终于将犯罪嫌疑人锁定在承德某地。6月16日上午,民警奔赴承德,成功将嫌疑人李某抓捕归案,并于当日押回唐山。
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李某交代了发生在路南某超市、路北某超市及某加油站的犯罪行为。三起案件中,李某共抢得赃款5000余元。
但令民警感到诧异的是,李某实施抢劫并不单纯是为了钱财,而是为了“出名”。
记者了解到,李某性格比较偏激,他长期一个人独居,并且很长时间不和别人说话,他也没有多少朋友。他各种工作都尝试过,就想着能“辉煌”,但是又“辉煌”不了,“我也不能轰轰烈烈了,那我就遗臭万年吧,因为遗臭万年我也可以出名。但我远远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把我抓住,我就想尽可能地多作案,因为案子做得越多,我就越能出名。”这是李某在被抓之后袒露的心声。
而在作案时,李某的反侦察能力极强,他作案过程中要换三身衣服,穿着一身衣服去,换一身衣服抢,再换一身衣服走。正是这种“聪明”的做法,给警方破获这起案件,带来了不小的难度。但即使这样,李某也没能逃过警方的火眼金睛。
路南警方提示:通过这起系列案件的侦破,警方提醒那些夜间工作的人员,要时刻提高警惕,如果遇到类似事件的发生,不要慌乱,要及时报警并尽可能地拖延时间,为警方赶到现场争取更多的时间。另外不要触碰案发现场的物品,一定要保护好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