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家住满城县的连小明(化名)去年被车撞伤,可让人没想到的是,从县医院向外转院的途中竟又遇车祸,所乘坐的“救护车”还不是正规急救车辆。尽管拿到了20余万元的医疗费,可父亲连志刚还是要为儿子讨个说法。采访中,记者从医院和“救护车”司机处得到的说法与连家的说法并不尽相同。据了解,双方还在对这一纠纷进行调解中。
飞来横祸,路边走着被车撞了
今年29岁的连小明,在满城县城北开着一家烟酒门市。2013年2月7日,吃完晚饭的他正在路边散步,突然被一辆面包车撞上了。过路行人赶紧拨打了120,连小明被送到了满城县医院。经医务人员诊断,连小明伤势较重,决定立即转院到市第二医院。
烟酒店里的店员将连小明出车祸的事儿告知了他的父亲连志刚,他此时正在白龙乡野里村的老家。接到电话后,连志刚马上和儿媳一起往市第二医院赶。当晚11时许,连志刚来到市第二医院,此时连小明在病床上昏迷着。经过签字确认,连小明被推进了手术室。
转院中又出车祸,“救护车”竟不是医院车辆
手术比较顺利,连志刚终于松了一口气。然而这时有人告诉他,在连小明转院的过程中,“救护车”还没出县城就发生了车祸。记者见到了连志刚提供的市第二医院入院记录:患者此次入院前两小时不慎被车撞伤,受伤机制不清,伤后意识不清,伴颜面部出血,量较多,量不详,无恶心,无呕吐,无抽搐,无二便失禁,未治疗。急诊来我院就诊,门诊查头CT示:硬膜下出血,脑挫裂伤,中线移位明显,门诊以“脑外伤”入院。
事后连志刚还听说,这辆“救护车”并不是县医院正规的急救车辆。这个消息让他吃惊不已,2013年2月13日上午,他来到满城县医院讨要说法。连志刚说,“当时一位孙姓副院长接待的我,他表示愿意先垫付医药费。从那时起到连小明出院,我便经常到县医院来拿钱,加在一起一共拿了20多万元。”
今年1月13日,经过近一年时间的治疗,连小明出院了,连志刚将儿子接回了野里村老家。6月11日,记者在野里村见到了连小明,采访中他始终一言未发,所有情况都是由他父亲连志刚向记者介绍,“车祸后,儿子变得不爱说话,也干不了活儿,有时候拿杯水手都抖。县城的烟酒店再也没去过,现在都是别人打理着。这辆车是医院安排的,我儿子现在变成这样,县医院肯定有责任,除了医药费,为了儿子的将来,我还想讨个说法。”
县医院:垫付了医药费,赔偿金额没有谈拢
6月12日下午2时30分,记者来到满城县医院,见到了连志刚所说的“孙姓副院长”孙金山。他告诉记者,连小明转院时所乘坐的车确实不是县医院的救护车,“当时送他转院的司机叫马建国,是医院旁边一家开白事店的老板。他自己购买了一辆救护车,安装着车顶灯,车身上也印有‘急救’字样。马建国说认识连小明,主动要求送他转院,没想到刚出医院没多远便撞了车。后来,又是县医院再派救护车将连小明送到了市第二医院。”
孙金山说,“从2013年春节后,连小明的父亲便常到我办公室来,医院本着治病为主的理念,先后给连小明共垫付了22.5万元的医疗费。不过出事儿的救护车毕竟不是我们县医院的,主要责任也不能都由我们来承担。最近我们也在和他父亲谈赔偿的事情,但具体赔偿金额还没有谈拢。”
当事司机:愿意承担应承之责
记者随后与“救护车”司机马建国取得联系。他告诉记者,连小明在县城开着烟酒店,在另一位朋友的介绍下,曾和他一起吃过几顿饭,算是认识。“出事儿的头一天我刚买了一辆救护车,当时快过年了,特种车辆审批手续还没办下来,我的车也没挂靠在县医院。听说连小明被车撞了需要转院,我主动提出来开车送他去,没想到出了事故。”
马建国说,“出事儿后,我一直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县医院赔偿连小明的钱,有不少是以我个人名义打的欠条。可是他毕竟是出了两次车祸,他父亲现在将主要责任推在了我身上,提出的赔偿金额也很高,这让我无法接受,我愿意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