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河北省保定市人社局就业处获悉,我市制定《保定市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自主离职(辞职)创业、帮扶企业创业实施细则(试行)》,鼓励、支持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投身全民创业行动。自主离职、辞职创业、提前退休创业和帮扶企业创业的符合条件人员需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并按相关规定享受待遇及管理。
自主离职对象包括:全额、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中小学教师、医务工作者除外)志愿创业的。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准或暂不准离职:国家和省、市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辞职后对工作可能造成损失的;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的;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在单位担任副科及以上领导职务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况。
自主辞职对象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全额、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中小学教师、医务工作者除外)志愿创业的。
帮扶企业创业对象包括: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愿参加到基层为创业企业帮规划、帮选项、帮跑办,提供全程服务。服务期限最长5年。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准参加自主辞职创业和帮扶企业创业: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5年);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正在接收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公务员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本人自愿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提前退休,退休后可自主创业,工作年限计算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